正高级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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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社会发展学院
职务:教授
学历:博士研究生毕业
办公地点: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44号楼44221
在职信息:在岗
主要任职:扬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
其他任职:扬州大学民政政策理论与社会工作研究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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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峰,男,1970年生,江苏泰兴人,法学博士,现任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2009年分别获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2012年入选江苏省高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017年入选江苏省社工领军人才;美国普渡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兼持社会工作师、律师与注册会计师资格,兼任扬州大学民政政策理论与社会工作研究所主任、扬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会长;学术兴趣广泛,近年主要从事社会工作和社会法、信托法和民商法、宗教法学等研究。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基金项目、民政部项目多项,出版《美国商业信托法研究》《信托制度的民法分析》《邪教的法律治理》等个人专著;先后在《中国法学》《世界宗教研究》《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宗教》《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社会科学战线》《学海》等期刊发表论文五十余篇,成果先后获民政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三等奖,部分成果被中央部委、省委相关部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