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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士生课堂——《乡村振兴理论与实践》讲课提纲5
技术赋能乡村生产要素结构现代化
秦兴方
20231029
本讲从农业技术及其有效赋能一般条件出发,紧密结合中国“三农”实际,分析农业技术嵌入乡村财富创造原始要素结构并使其现代化过程中的主要矛盾,从农业技术供需两端,特别是从需求端探讨通过农民教育与培训、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或农业技术有效需求主体的培育等途径解决技术有效赋能的矛盾。
一、农业技术及其有效赋能的一般条件
技术是乡村振兴及其现代化的第一生产力。其中,技术赋能乡村的难点和重点在农业,这是由农业技术本身的特点和中国国情决定的。
1.农业技术一般
在科技进步过程中创新的农业技术,有各种各样的分类,但从根本上看是替代乡村财富创新的两个原始要素——劳动、土地的,即替代劳动型技术和替代土地型技术,目的是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
机械性技术,主要是替代劳动型技术,是对农业机械、农业生产设施等固定生产资料的开发改良,包括新机械、新设施等,其目的是缩短单位生产物的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
生物性技术,主要是替代土地型技术,是指对种子改良、化肥、农药等流动性生产资料的开发,包括新种子、新化肥、新农药,其目的是提高土地生产率。其中,最重要的是种质资源的技术创新,包括种质资源改造、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等,以便为农业提供丰富多样的动植物遗传资源需要。
方法性技术,兼有替代劳动和土地的特点,包括栽培技术、饲养技术、培肥地力技术、防疫技术、灌溉技术、捕捞技术等,以改进或完善原有技术方法、路线、技巧,使其省工、省时、省力,提高劳动或土地产出效率。
2、农业技术赋能的一般条件
从社会整体角度看,任何农业技术创新都是提高生产力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农业生产组织来说,农业技术有效赋能生产力提高(使用价值形态或物质形态的产出)并最终促成农业经济效益(价值形态或农业生产组织纯收益)的提高,与非农产业技术赋能及其扩散明显不同,具有特殊条件。
非农领域的技术创新通常以新的或更先进的劳动资料或工具设备、新的或更先进的劳动对象或原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标准、新规范、新指标、新的计量方法等形式呈现。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揭示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内在机理,微观层面企业的技术创新是在利润最大化内生动力机制和竞争规律外在压力机制共同驱动下实现的,而社会技术进步则是资本之间相互竞争、资本自由流动,从而平均利润机制有效作用,即个别资本为获得超额利润而率先创新技术,竞争规律倒逼其它资本采取新技术,资本的自由流动会使原先的创新技术在全社会推广,而个别资本所获得的超额利润被平均化,从而激发个别资本进行新一轮技术创新……。以此循环往复,推动着全社会技术再创新和不断进步。在社会层面,技术进步一方面需要技术研发——技术孵化、产业化并获得超额利润——部门内部竞争、资本自由转移和技术扩散和普及——技术再创新等环节在时间上继起,另一方面有赖于技术创新链在空间上相互衔接。技术创新链包含创新要素整合、研发创造、产业化、社会普及化四个环节组成。其中,创新要素整合环节,主要是培养、调动和整合人员、资金、设备、信息和知识储备等各创新要素,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形成配套的科研创新体系;研发创造环节,在整合创新要素的基础上,科研力量自发研究或者承接科研项目,发现新知识,形成新技术或其他科研成果;产业化环节,将研发创造环节的科研成果转移、孵化,并与新的劳动力、资金、设备、工艺、管理等要素结合,形成新兴产业或者应用于生产过程,产生经济效益;社会化环节:将科研成果或形成的商品应用于社会生活等领域的环节;社会普及化环节,将产业化后成熟的技术成果,也有些是不需要通过产业化环节就可以直接应用的技术成果,通过技术转让或通过政府科技普及等市场化或非市场化方式,应用于社会生产生活等领域。在非农领域,技术进步主要依靠市场来推进,企业——资本或者其代理人企业家在利润规律和竞争规律共同作用下,具有技术产业化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主体。
农业技术,无论是在研发环节,或者在产业化环节,还是在扩散环节,都与非农技术有很大的差别,具有特殊性。使农业技术真正有效赋能,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一般包括:
(1)某项农业技术达到或超过社会平均技术水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管任何技术的应用者有可能增加产出,但低于社会平均技术水平的产出不可能超过社会平均水平,也不可能增加更多的纯收益。
(2)某项农业技术供给与需求沟通渠道畅通。在农业技术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分离的状态下,要么技术供给主体主动对接需求主体,要么需求主体有强烈的技术需求意愿并找到技术供给主体,或者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有效沟通农业技术供需双方。
(3)某项农业技术有可能被需求主体或组织掌握,或者有配套的技术服务,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技术学习成本或技术应用风险。
(4)某项农业技术成果应用所获利的收入大于技术成果应用的成本,即纯收益越大,技术赋能越大;纯收益越少,技术赋能甚至技术应用的可能性越小。
(5)某项农业技术有效扩散。某项农业技术要在更大范围发挥作用,需要畅通技术传播、扩散渠道及其机制。与非农领域主要依靠竞争的外在强制和利润刺激不同,农业技术主要依靠示范、宣传和激励。
(6)如果市场失灵,但政府有为——提供具有刺激性的技术应用支持政策和技术服务,农业技术也会有效赋能。
二、农业技术赋能的中国特点及其主要矛盾
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经过近二百年的工业化改造,呈现出典型的工业化、企业化或组织化运行特征。从发展业态看,呈现农工融合、农商融合、农旅融合等趋势。从技术应用及其推广角度看,则呈现出政府、协会和农业生产组织或农户的支撑体系。政府主要是从政策、立法、资金等方面给予农业技术供给、需求相应的支持,而农业协会、农业合作社等组织则在技术服务中发挥主导作用,农业生产组织或农户则关注技术应用。特别是,多数农业生产组织是由地主、农业资本家或者其代理人指挥劳动的规模化经营组织。所以,市场在农业技术技术赋能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则起辅助作用。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体制和我国具体国情,决定了农业技术赋能具有中国特色,也存在相应的问题或矛盾。
1、农业技术赋能的中国特点
(1)技术研发的外生性。与非农技术不同,由于现代农业技术需要以科学作为支撑,所以,除了少数基于劳动经验的方法性技术,绝大多数农业技术的开发不是在农业内部而是由外部进行的。因此,现代农业技术的供给与需求的衔接,特别是技术服务成为农业技术有效赋能的重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发布,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修订,2013年实施)第二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六)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八)其他农业技术。”这些农业技术的研发主体是农业科研单位和高校,而且大多分布在中心城市,其研究成果要与需求对接,就必须进行推广。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二十条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进行推广或者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国家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2)需求主体的弱势性。与非农技术的研发、应用,是在追逐利润最大化或由外部竞争压力下,通常由组织力强、黏合其他生产能力强、承担风险能力强的资本或者其代理人——企业家积极主动发现市场潜在的新技术或直接引领技术创新不同,我国农业技术的需求主体——农户和多数企业化运作的农业生产组织,虽然有潜在的技术需求,但土地规模的有限性决定的技术赋能收益的有限性、掌握技术或回避技术风险的不确定性,使他们很难形成强烈的、有效的技术需求。同时,多数农户自给自足的生产也降低了其应用新技术的竞争压力。即使近年来农业领域产生了一些新型生产组织,但尚缺乏独立开展技术赋能的条件或能力。因此,通过市场化途径实现技术赋能面临着重重困难。
假说:与西方国家农业工业化过程中离开土地、乡村大多是小农,留在乡村经营土地的则是地主、或有经营能力的大农户的情境不同,我国在市场比较利益驱动下离开土地的大多是有知识、有能力的青壮年,而留在农村经营土地的大多是文化程度较低、适应市场能力较弱的农民,很难形成有效技术需求。即使是一些种田大户、家庭农场,有技术需求,但土地经营规模的有限性、技术应用支撑条件不完全性和承担技术风险能力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其通过市场化途径进行技术赋能的意愿。
(3)技术赋能的公益性。基于以上特点,再加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农业技术赋能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其路径与西方发达国家有明显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发布,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修订,2013年实施):“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六)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八)其他农业技术。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第四条 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四)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第十一条 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四)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五)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六)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四条 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益性职责,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农业技术,实行无偿服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外的单位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入股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和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入股,当事人各方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应用先进农业技术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以大宗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为重点的农业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引领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2006年8月28日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明确指出: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国家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 “……;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2.技术赋能乡村要素结构现代化的主要矛盾
农业技术创新(思想)源自劳动、土地的高效利用,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却主要来源于乡村外部。所谓技术赋能乡村要素结构现代化,就是将技术要素嵌入乡村财富创造原始要素结构——“劳动+土地”,通过要素结构的变革,促进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同时促成乡村内部社会关系的变革及其现代化。然而,在我国乡村现行经济社会条件下,这一过程是复杂的、矛盾的。其中,有两大主要矛盾是
一个主要矛盾是技术层面的,即面对农业技术的外在性和农业技术需求主体的弱势性,农业技术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具体包括农业技术先进性与适用性、农业技术适用性与有效性、农业技术供求之间服务配套性等矛盾,从而制约了农业技术进步的步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张言法、李屹在《决策咨询通讯》第11卷2000年第4期发表的《我国农业科技水平与世界水平的差距》一文中指出:多年来,我国农业领域取得了许多科技成果,有些成果已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但农业科技的总体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相差10年左右,特别是在改善品质、提高效益和农业高新技术等方面缺乏技术储备,还不能适应农业快速发展的新要求。有些农业技术已经成熟,但由于第一线人员缺乏,无法转移到农民手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有些技术虽进行过研究,但与生产实践脱节,无法应用到生产中去;另外,还有一些技术在我国尚属空白。新形势下,先进适用技术不足,已制约农业的持续发展。如80年代后期提出整农业结构,90年代中期提倡农业产业化,由于缺乏必要的技术,许多地方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落实不力、工作难以深入。除市场因素外,主要原因是技术落后,从而给农业的发展环境带来了重大影响。……一些国外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已纷纷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适应竞争,国外在农业优良品种、新型农药、生物化肥及农产品加工方面,已经对我国形成巨大的市场威胁;我国一些传统农产品,如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的价格已经超过国际市场的10~100%;一些原来我国有明显优势的产品,其竞争力也在降低。如丝绸产品是我国占国际市场份额最大的工业产品之一,但由于我国蚕茧质量不高和丝绸加工技术近两年与国外的差距明显扩大,1998年我国丝绸产品出口比上年减少24%,1999 年前5个月又比1998年同期减少46%。作者还具体分析了农业内部八个领域我国与世界的主要差距。
另一个主要矛盾是社会层面的,即技术赋能对庞大农民队伍的挤出效应。农业技术的嵌入,一方面,将会使劳动者突破旧的社会分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尤其是使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劳动者有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从而为农民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有两种力量加速了农民的分化。一种力量是体制调整,实际上是市场力量使农民开始从土地的束缚中全部或部分解放出来,出现空间位移式的职业分化,即分化为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离土不离乡的兼业农民和纯农民。另一种力量是技术嵌入使农民再次分化,其结果除了加剧农民空间位移式的职业分化外,还加速了就地农民内部的职业分化,如出现了职业化的农民工人、农机专业合作社技术员工、农产品网络营销员等新型职业农民。另一方面,农业技术的嵌入对农民产生挤出与吸引双重效应,即“可变资本相对量递减规律”对农业领域劳动力同样具有挤出效应和就业创造效应。由于农民长期束缚在土地上,其适应城镇(市)的能力较弱,从事非农岗位的能力不足,被技术挤出农业生产领域后,如果缺乏足够的政府服务和政策支持,就会出现农村劳动力转移难问题。从社会整体看,当农业技术挤出效应大于创造效应,就会加速农村人口向城镇的集中,而对于像我国这样的农业人口十分庞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城乡将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
技术进步就业效应一般原理:一方面,技术进步对就业具有挤出效应。马克思基于技术进步对劳动生产率、资本积累和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影响揭示了“可变资本相对量递减规律”。他认为,技术进步加速了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一方面, 在积累进程中形成的追加资本, 同它自己的量比较起来, 会越来越少地吸引工人。另一方面, 周期地按新的构成再生产出来的旧资本, 会越来越多地排斥它以前所雇用的工人 ”(资本论(第1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24),即技术进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提高, 表现为同量的资本可变部分所推动的生产资料越来越多,或者说同等资本所需要的资本的可变部分的相对减少;劳动生产力的提高, 加速了资本的积聚和集中, 同时进一步引起可变资本的相对减少;固定资本的更新, 也会引起可变资本的相对减少。因此,技术进步会使劳动力需求相对甚至绝对减少。另一个方面,技术进步也具有就业创造效应。“虽然机器在应用它的劳动部门必然排挤工人,但是它能引起其他劳动部门就业的增加。”(同上,509)就业增加有以下途径:一是部门之间的互相影响。“如果机器占领了某一劳动对象在取得最终形式前所必须经过的初期阶段或中间阶段, 那么,在这种机器制品进入的那些仍保持手工业或工场手工业生产方式的部门中, 对劳动的需求就随着劳动材料的增加而增长”(同上,511)。二是“机器生产用相对少的工人人数所提供的原料、半成品 、劳动工具等等的数量不断增加, 与此相适应, 对这些原料和半成品的加工也就分成无数的部门, 因而社会生产部门的多样性也就增加。机器生产同工场手工业相比使社会分工获得无比广阔的发展, 因为它使它所占领的行业的生产力得到无比巨大的增加”(同上,512)。三是因剩余产品的增加和世界市场而引起的经济结构的变化。“采取机器的直接结果是, 增加了剩余价值,同时也增加了体现这些剩余价值的产品量, 从而, 在增加供资本家阶级及其仆从消费的物质时, 也增加了这些社会阶层本身。这些社会阶层的财富的增加和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工人人数的不断相对减少, 一方面产生出新的奢侈需求, 另一方面又产生出满足这些要求的新手段。……大工业造成的新的世界市场关系也引起产品的精致和多样化。不仅有更多的外国消费品同本国的产品相交换, 而且还有更多的外国原料、材料、半成品等作为生产资料进入本国工业。随着这种世界市场关系的发展, 运输业对劳动的需求增加了, 而且运输业又分成许多新的下属部门”(同上,512)。四是新兴产业部门的兴起。“在工人人数相对减少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增加, 使那些生产在较远的将来才能收效的产品 (如运河 、船坞 、隧道 、桥梁等等 )的工业部门中的劳动扩大了。一些全新的生产部门, 从而一些新的劳动领域, 或者直接在机器体系的基础上, 或者在与机器体系相适应的一般工业变革的基础上形成起来。”(同上,512-513)五是工人被用于非生产劳动和“仆从阶级”的增加。“大工业领域内生产力的极度提高, 以及随之而来的所有其他生产部门对劳动力的剥削在内涵和外延两方面的加强,使工人阶级中越来越大的部分有可能被用于非生产劳动, 特别是使旧式家庭奴隶在‘仆役阶级’ (如仆人、使女、侍从等等 )的名称下越来越大规模地被再生产出来”(同上,513)。
三、技术有效赋能的制度安排
基于农业技术有效赋能面临的主要矛盾,需要从我国大国小农、农业人口十分庞大等基本国情出发,从农业技术供需两端进行科学的制度安排。
在农业技术供给端,涉及到农业科技生态、农业技术研发、产业孵化、成果转移、技术准入等一系列环节有机衔接、有效运行问题。这是另一个重大议题,不是本讲的重点。
在农业需求端,假定农业技术是先进、适用的,但由于农户极其分散,生产规模较小,农产品商品化率低、应用新技术的意识比较薄弱且承担技术转移成本、风险的能力偏低,因此,农业技术有效赋能乡村传统要素结构变革及其现代化,制度安排的重点是如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农业技术需求主体的缺位问题。
首先,农民教育与培训,提高学习、掌握和自觉利用农业技术的意识和能力。这个问题已经在上一讲进行了分析,这里不再展开。
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劳动组织或农业组织形式创新。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与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联系与对接,使其成为农业科技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平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成为农业技术落地生根的主体力量。另一方面,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带动农业技术向单个农户的扩散。例如,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企业+基地+农户”模式,即龙头企业通过向生产基地内的农户提供信息、技术等多种服务,解决农户生产技术问题;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合作社+会员”模式,即对于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或会员,根据产业和技术的特点,统一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防治病虫害与疫病等,将分散的农户纳入技术进步的轨道,等等。在技术产业化阶段,为降低技术嵌入并产业化的风险,非农领域主要依靠引入风险投资资金等市场途径,而农业领域则主要应该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作用。
第三,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扩散和普及。强化责任清单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的调节作用,激励科研机构和高校将技术研发与技术推广应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和支持非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力量,投身到农业技术推广中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尤其是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发挥对农户的技术示范和引导作用;创新面向农民的农业技术传播、普及公益平台,等等。
从中长期看,特别是针对技术进步下的“可变资本相对量递减规律”,需要加强农业技术赋能政策配套性建设,尤其为被技术挤出土地的农村劳动力转向非农领域提供配套政策,包括改革和完善土地流转、社会保障等制度,使农民自愿“离得开”土地;逐步消除城乡分割政策和农村居民市民化的政策支持,使农民“进得去”城市(镇);完善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人口布局,为农民创造更多非农就业机会或岗位,使农民在城镇“留得住”;完善覆盖城乡的教育培训体系、健康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养老保障体系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民从事非农职业的能力,使农民在市民化进程中真正“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