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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8 国社科项目“专业设计”(5):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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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价值
秦兴方
20221111
在各类科研项目申请书中,有三处非常重要但又极易写虚(参见博文0052“国社科课题论证《活页》三处务求“脱虚向实”),其中“研究价值”(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是一处。这是项目论证的重点,是评审专家评审的要点。但从申报实践看,多数申报书在这一部分的论证上是不符合要求的,典型的形式有:泛泛而谈,不着边际,甚至自吹自擂,陷入极度的“自我崇拜”;与“创新之处”不能形成支撑关系,甚至重复;与“破题”部分问题的由来不能形成紧密的呼应关系,要么过于宏观或过于微观,要么各唱各调,等等。因此,虽然长篇大论,但空洞无物!
如何让“研究价值”的论证脱虚向实?总体而言,应该把握的基本原则是:必须高度提炼,而决非展开:“学术价值”必须与“创新之处”相衔接,是“创新之处”基础上的进一步提升,而“应用价值”则必须与“破题”中国家战略需求问题相呼应,是对“问题解决”的积极回应(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具体地说,能否“脱虚”,关键取决于能否有效把握其中的奥秘!
“学术价值”论证中“脱虚”,需要科学把握理论创新的内在逻辑。众所周知,科学理论源于丰富的社会实践,并进一步指导新的实践。将这一过程细化,可以由具体到抽象、层层递进地将理论创新链描绘如下:“实践(A)—(提炼)经验或模式(B)—(进一步提炼并形成)学术观点(C)—(归纳演绎形成)学术思想(D)—(集成)创新(拓展)理论和理论体系(E)——新的实践(A*)”。从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角度来说,“创新之处”的重点是在C和D环节(这两者的关系是,在C的基础上进一步归纳、演绎形成D,而D必须以C为支撑),而“学术价值”的论证内容是:本项目研究有可能创新的C和D,对于传统的学术观点或学术思想有何具体突破,从而对于创新或拓展理论和理论体系E有何具体贡献,而不是在项目有可能创新的C和D本身上作展开分析。否则,就会陷入与“创新之处”重复。当然,人文科学尤其是其中的基础研究项目,更加偏重于新的C和D对于传统学术观点或学术思想具体突破的论证,而人文科学中与国家战略需求相结合的项目和社会科学项目,更加强调新的C和D对于创新或拓展理论和理论体系的具体贡献。
“应用价值”论证中“脱虚”,要紧紧围绕本项目研究对于 “破题”中提出的国家战略需求问题如何有效解决展开!特别要论证本研究的创新成果——有可能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方法,是如何有效指导新实践A*,从而解决国家所需、社会之困、百姓所盼的。如果说“学术价值”的论证是在由具体到抽象的理论创新链(或话语、学科创新)上寻找“闪光点”,而“应用价值”则要在抽象(新理论)到具体(新实践)中找到能够证明本成果有效作用的“支撑点”(提供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在具体论证中,基于比较分析(与传统理念、思路和方法相比较)提炼“应用价值”,也是“脱虚”的可行方法。
在形式上,与自然科学项目不同,社会科学项目“研究价值”的叙述,不要轻易表明本研究在国内外的先进性,拟“含蓄”为上,既向专家说明本项目研究价值确实重大,又要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