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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中文主页 >> 教学研究 >> 博士生《资本论》课程教学平台0198我的教学(32)跟我精读《资本论》(19):工资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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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在数字化、市场化给学生、学者带来的负效应——读书快餐化、知识碎片化、成果产业化冲击下,对于博士生来说,尽可能地克服浮躁、焦虑,真正安下心来读几本经典著作非常重要!适逢本学期给2022级博士生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精读(2)》,主要讲解《<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资本论》第一卷。本课程既考虑博士生培养正确立场、掌握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教学要求,又结合博士生来源多样性、跨学科性的实际情况,每堂课主要围绕一个中心问题进行专题讲解,并以尽可能通俗的语言或喜闻乐见的形式整理成博文,作为课堂授课要点和课后自主学习的参考。同时,也可作为其他学科研究生、感兴趣人士了解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的阅读材料。今天主要讲解第十七章《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揭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而非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工资的真相
——《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七章《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
秦兴方
20230510
一、概述
1.总体框架
(1)本篇在《资本论》第一卷中的地位:第六篇主要阐述工资理论,是马克思剩余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资本家来说,预付的不变资本C和预付可变资本v没有差别,都是榨取m的手段。对于工人来说,则大不相同,资本家预付给他的v(其货币表现为工资),不仅由自己在生产过程中再创造出来,而且还会创造出m!所以,剩余价值(m)是由资本家预付的可变资本(v)、实质上由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的特殊使用价值、也即无酬劳动创造出来的。第三、四和五篇分析的核心是“m”,而本篇的核心是创造m的“v”。
(2)本篇结构:本篇由四章构成。其中,第十七章研究工资本质;第十八、十九章分别研究工资形式,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最后,研究工资理论和价值规律理论的国际应用。
(3)本章结构:去“伪”存“真”,即证明工资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之“伪”;揭示工资的本质规定性或“真”——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工资不过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2.主要内容
通过分析“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错误表象及其产生这一表象的原因,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二、原著解读
1.资本主义社会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表象或说法及其批判
(1)这一表象或说法的由来——“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表面上,工人的工资表现为劳动的价格,表现为对一定量劳动支付的一定量的货币。在这里,人们说劳动的价值,并把它的货币表现叫做劳动的必要价格或自然价格。另一方面,人们说劳动的市场价格。也就是围绕着劳动的必要价格上下波动的价格” (P613)。
(2)这一表象或说法的荒谬性——如果 “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这一命题成立,那么会产生什么结果呢?一是这是同义反复。因为,“什么是商品的价值呢?这就是耗费在商品生产上的社会劳动的对象形式。我们又用什么来计量商品的价值量呢?用它包含的劳动量来计量。”这样,就会出现例如12小时工作日的价值由12个劳动小时决定的结果,“这是无谓的同义反复”(P613)。二是劳动离开劳动力本身不能独立存在。“劳动要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卖,无论如何必须在出卖以前就已经存在。但是,如果工人能使他的劳动独立存在,他出卖的就是商品,而不是劳动” (P614)。三是与价值规律甚至资本主义性质发生根本冲突。“货币即对象化劳动同活劳动的直接交换,也会或者消灭那个正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才自由展开的价值规律,或者消灭那种正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假定一个十二小时工作日表现为6先令的货币价值。或者是通过等价物相交换,这样,工人以12小时劳动获利6先令。他的劳动的价格就会等于他的产品的价格。在这种情形下,他没有为他的劳动的购买者生产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就会消失,……不仅消灭了价值规定。这种自我消灭的矛盾,甚至根本不可能当做规律来阐述” (P614-615)。四是就价值决定的劳动形式看,不是劳动的物化形式,而是活劳动的量。“从劳动分为对象化劳动和活劳动这一形式上的区别引出较多量劳动同较少量劳动相交换,这是徒劳无益的。因为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实际对象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来决定,而是由生产该商品所必要的活劳动的量来决定。所以,这种做法就更加荒谬了。……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是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而不是劳动的对象形式。”那么,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实际上,在商品市场上,同货币占有者直接对立的不是劳动,而是工人。工人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力。当工人的劳动实际上开始了的时候,它就不再属于工人了,因而也就不再能被工人出卖了。劳动是价值的实体和内在尺度,但是他本身没有价值” (P615)。
说“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是非常荒谬的,因为,价值是由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决定的,则这一说法相当于“劳动由劳动决定”,是同义反复;劳动是一个消耗脑力、体力的过程,其离开劳动力就不可能独立存在;如果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值,则劳动者就应该得到其劳动的全部成果,则价值规律和资本、资本家、资本主义制度都不存在了;价值不是由劳动的对象化形式而是由活劳动的量决定的。从根本上说,这一说法是与实际情况——货币所有者与劳动力而非劳动直接对立——相矛盾的!
(3)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劳动的价格”错误说法的批判——“在‘劳动的价值’这个用语中,价值概念不但完全消失,而且转化为它的反面。这是一个虚幻的用语”。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毫无批判地从日常生活中借用了‘劳动的价格’这个范畴”。结果,不仅使自己的理论陷入无法解决的混乱和矛盾,而且为庸俗经济学提供了活动基础!按照古典经济学的分析逻辑,“这价格是怎样决定的?他马上认识到,供求关系的变化,对于劳动的价格也像对于一些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无非是说明价格的变化,也就是说明市场价格围绕着一定的量上下波动。如果供求相抵,而其他条件不变,价格的波动就会停止。而这时,供求也不再说明任何东西了”。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说明劳动的价格呢?于是,古典学者们创造了“自然价格”的范畴。他们说:“在供求相抵时,劳动的价格就是它的不依赖供求关系来决定的价格,即它的自然价格” (P616)。马克思说:“而这个价格才真正是应该分析的对象。或者我们拿市场价格在一个较长时期(比如说一年)内的波动来看,就会发现,这种上下的波动会互相抵消,而得出一个中等的平均量,一个不变量。这个平均量和围绕着这个平均量发生的互相抵消的偏离,自然是由不同的东西决定的。这个支配者和调节着劳动的偶然市场价格的价格,即劳动的‘必要价格’(重农学派)或“自然价格”(亚当.斯密),也像在其他商品的场合一样,只能是用货币来表现的劳动的价值。政治经济学以为用这种方法就可以通过劳动的偶然价格进到劳动的价值。然后认为,这一价值也和在其他商品的场合一样,是由生产费用来决定的”(P616-617)。问题也由此同时产生,“生产费用——工人的生产费用,即用来生产和再生产工人本身的费用,又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在政治经济学上是不自觉的代替了原来的问题,因为政治经济学在劳动本身的生产费用上只是兜圈子,没有前进一步”。事实的真相是:“可见,政治经济学成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存在于工人身体内,它不同于它的职能即劳动,正如机器不同于机器的运转一样。人们研究了劳动的市场价格和它的所谓价值之间的区别,研究了这种价值同利润率、同借助于劳动所生产的商品价值的关系等等,但从来没有发现,析的进程不仅已从劳动的市场价格推移到它的假想的价值,而且又把这个劳动价值本身化为劳动力的价值。”比较而言,“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分析所得出的这个结果,毫无批判的采用‘劳动的价值’、‘劳动的自然价格’等等范畴,把它们当做所考察的价值关系的最后的、适当的用语,结果就像我们在下面将要看到的那样,陷入了无法解决的混乱和矛盾中。同时,为庸俗经济学的在原则上只忠于假象的浅薄性提供了牢固的活动基础”(P617)。
在“劳动的价值”或“劳动的价格”用语中,虽然也有“价值”的概念,但只是一个虚幻的用语。然而,古典政治经济学者毫无批判地借用了“劳动的价格”这个范畴。那么劳动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古典学者们用供求关系来说明问题的。但是,在供求平衡或相抵时又如何说明劳动价格?他们用“必要价格”和“自然价格”范畴来解释,而且认为这是由生产费用来决定的。那么,生产费用或工人的生产费用又是什么?按照其逻辑,只能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这样,就陷入了“兜圈子”,不仅使其理论陷入混乱和矛盾,而且为庸俗经济学提供了活动基础!实际上,事实的真相是:所谓的成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实际上也是“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存在于工人身体内,其职能即劳动!
2.工资的本质——劳动力价值或价格表现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进一步分析
“现在我们首先来考察一下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是怎样表现为它的转化形式就表现为工资的”(P617)。
(1)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被当作“劳动的价值”——“劳动力的日价值是根据工人的一定的寿命来计算的,而同工人的一定的生命相适应的是一定长度的工作日。……现在如果劳动力的这个日价值当做日劳动的价值来表现,那就会得出这样一个公式:12小时的劳动有3先令的价值。这样一来,劳动力的价值就决定劳动的价值,或者用货币来表现,就决定劳动的必要价格。如果劳动力的价格同它的价值上偏离,那么劳动的价格也就会同它的所谓价值相偏离”(P617-618)。
(2)“劳动的价值”是“劳动力的价值”的不合理用语——“既然劳动的价值只是劳动力的价值的不合理的用意,那么不言而喻,劳动的价值必定总是小于劳动的价值产品,因为资本家总是使劳动力执行职能的时间超过再生产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所需要的时间。在上述的例子中,在12小时内执行职能的劳动力的价值是3先令,……这样我们就会得到一个一看就是荒谬的结果:创造6先令价值的劳动有3先令价值”(P618)。
(3)工资形式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性质——当劳动力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形式后,“我们看到,体现工作日的有酬部分即6小时劳动的3先令价值,表现为包含六小时无酬劳动在内的整个十二个小时工作日的价值或者价格。于是,工资的形式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些痕迹。全部表现为有酬劳动。……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代价的劳动”(P618-619)。“因此可以懂得,为什么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转化为工资形式,即转化为劳动本身的价值和价格,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这种表现形式掩盖了现实关系,正好显示出它的反面。工人和资本家的一切法的观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切神秘性,这些生产方式所产生的一切自由幻觉,庸俗经济学的一切辩护遁词,都是以这个表现形式为依据的”(P619)。
(4)工资作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如果说世界历史需要经过很长时间才揭开了公子的秘密,那么相反的,要了解这种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存在的理由,却是再容易不过的了”(P619)。一是由资本和劳动的交换行为本身造成的错觉。“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在人们的感觉上,最初完全同其他一切商品的买卖一样。买者付出一定数量的货币,卖者付出与货币不同的物品。在这里,法的意识至多只认识物质的区别,这种区别表现在法律上对等的各种公式中:‘我给,为了你给;我给,为了你做;我做,为了你给;我做,为了你做’”(P619-620)。二是由劳动力商品形式引起的错觉。“因为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本身是不可通约的量,所以‘劳动的价值’、‘劳动的价格’这种用语,似乎并不比‘棉花的价值’、‘棉花的价格’这种用语更不合理。况且工人是在提供自己的劳动以后被支付报酬的。而货币在充在其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上,是在事后才实现所提供的物品的价值和价格的,在这里就是实现所提供的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最后,工人提供给资本家的‘使用价值’,实际上不是他的劳动力,而是劳动力的职能,即一定的有用劳动,……。至于这种劳动本身另一方面又是形成价值的一般要素,具有一种使他同一切商品相区别的属性。这一点却是普通意识所不能领会的”(P619-620)。三是来自工人方面的原因。“在他看来,他所获得的等价物的量的任何变化,都必然表现为他的12劳动小时的价值或价格的变化”(P620)。四是来自资本家方面的原因。“拿资本家来说。他无疑希望用尽量少的货换取尽量多的劳动。因此,他实际上所关心的只是劳动力的价格和劳动力执行职能时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五是来自于工资的实际运动形式的原因。“这些现象可以归纳为两大类:第一,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第二,执行同一职能的不同工人的工资之间存在着个人的差别”(P621)。
一方面 指出“劳动的价值”是“劳动力的价值”的不合理用语,揭示了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这一真相,以及这一形式所掩盖的资本主义剥削的性质。另一方面,主要从现实的角度分析了这一不合理用语产生的五个方面的客观原因。
3.总体结论
“总之,就‘劳动的价值和价格’或‘工资’这个表现形式不同于它所表现的本质关系,即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而言,我们关于一切表现形式和隐藏在它背后的基础所说的话,也是适用的。前者是直接地、自发地,作为流行的思维形式再现出来,而后者只有科学才能揭示出来。古典政治经济学几乎接触到事物的真实状况,但是没有自觉的把它表述出来。只要古典政治经济学附着在资产阶级的皮上,它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P621-622)。
通过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而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研究,可以从特殊到一般地得出结论:对于“表现形式”(形式、现象)和它“背后的基础”(内容、本质),前者是直观的、自发的,用通常的、习惯的思维就能再现,而后者只有用科学思维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可惜,古典经济学由于依附于资产阶级,所以在即将取得成功时却因为不敢揭示真相而没有最终取得成功!
三、主要启示
1.方法论启示
从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而非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分析中,掌握从“一切表现形式”中揭示“隐藏在它背后的基础”,即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方法。
2.理论启示
(1)正确理解工资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而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理论。
(2)从不同工资观中进一步理解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阶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