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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硕士生课堂——《中国经济学专题讲座》6:
社会主义微观经济运行
秦兴方
20231024
本讲以本科阶段讲授的微观经济运行原理为基础,紧密结合中国实际,重点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微观经济主体——居民、农户、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行为及其特点,在掌握微观经济主体经济活动一般性基础把握中国特色。
一、作为经济主体的居民及其中国特色
居民是数量最多的市场主体,满足消费需求是其参与经济活动最基本的出发点和归宿(目的),是经济发展的源动力。以源动力为出发,产生相互联系的行为或经济发展动力链:居民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必然产生劳动力供给行为,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形成物质资料生产过程;劳动者为增加收入,不只是增加劳动的数量,更重要的是要不断提升其人力资本含量,从而形成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力;居民获得劳动收入,最终会转化为投资和消费,从而形成县域经济增长的引擎;消费水平的提高,又会提高劳动力再生产的水平,从而进一步提升源动力,形成物质资料再生产和劳动力再生产相互促进的局面。我国市场中的居民行为,具有居民的一般行为特征,也具有经济发展水平、中国文化特色等孕育的中国特色。
1.源动力及其层次
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消费各种物质资料,因而必须不断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从产品只有进入消费才使生产得以完成的角度说,生产是起点而消费则是终点,但另一方面,消费又提供生产的动机和目的,因此消费又是起点。“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把它作为内心的图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提出来。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人的物质资料消费需求是任何社会进行生产的源动力,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源动力,同样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源动力。
马克思从满足消费需求的角度,把人的需要分为生存、享受和发展三个层次,恩格斯据此把消费资料分为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发展资料。其中,生存资料是维持和延续人们生命所必需的资料;享受资料是满足人们精神需要和部分物质需要的资料;发展资料是提高劳动者科学文化水平所需要的资料,包括教育、培训等。马克思认为,在一定时期内,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范围是相对稳定的。但是,第一,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不同社会制度下消费需求的意义或作用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尽管随着资本的积累,工人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范围也都有可能提高,这就是在资本积累所产生的追加资本的剩余产品中,“会有较大的份额以支付手段的形式流回到工人手中,使他们能够扩大自己的享受范围,有较多的衣服、家具等消费基金,并且积累一小笔货币准备金。”(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14)但是,工人消费需求的满足,从根本上看是通过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从而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手段而存在的。与此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下,在生产力提高基础上不断扩大劳动者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范围,则是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
第二,在同一时期,人与人之间、群体之间的消费需求是存在差异的。例如,马克思所分析的奢侈性消费,在当时只能属于资本家群体消费需求的范围。但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当时属于奢侈性消费需求的很多资料当今可能仅属于享受资料甚至生存资料的范围。
第三,对于个人来说,根据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的消费需求不仅有物质的或生理的,还有心理的,是一个由多层次需求构成的体系。他认为,人的需求存在着由低极高的五个层次(晚年又增加到六个层次),即生理需求(食物、水、空气、性、健康等)、安全需求(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胁或疾病等)、社交需求(友谊、爱情以及隶属关系等)、尊重需求(成就、名声、地位和晋升机会等)、自我实现需求(自我实现,发挥潜能等),以及晚年提出的超自我实现的需求。上述分析表明,人们的需求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但不同群体的需求层次存在差异;从动态来看,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人,其需求层次总是不断提升的。
2.劳动力供给、流动性及其特点
劳动力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能动要素,生产资料只有与劳动力结合起来,才能进行现实的生产。在市场经济下,劳动力供给,从两个大的层的层面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甚至企业的经济产生影响。
第一个大的层面是供给数量和质量。在粗放型发展阶段,劳动力供给数量起主要作用,而在集约型发展阶段,劳动力供给质量则起关键作用。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尤其是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总体趋势是,劳动力供给质量的贡献率呈现递增的趋势,而劳动力供给数量的贡献率则呈现下降趋势。在我国,目前存在着劳动力剩余与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相并存的格局,结构性短缺既包括在产业内某些行业或企业劳动力数量的短缺,更主要的是高质量劳动力的短缺。
第二个大的层面是由于劳动力流动性对行业或区域产生的影响。
从行业或产业角度看,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一、二、三次产业之间相对收入的差异,尤其是收入弹性差异和投资报酬(技术进步)差异的作用,劳动力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转移。从长期趋势看,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呈现出第一产业人数减少、第二和第三产业人数增加的格局。
事实上,在经济学术史上,威廉.配第于1691年考察研究英国的情况后指出,由于工业比农业的利润多,而商业通常比工业的利润多得多,因此,劳动力通常由农业转移至工业,而后由工业转向商业。1940年,科林.克拉克验证了配第的观点,故人们将之称为“配第—克拉克定理”。在这以后的经济学研究,人们大多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时间序列,以及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不同国家在同一时点上的横断面样本经济计量模型研究中验证这一定理,并得出结论,即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越低的国家或地区,农业劳动力所占的份额相对越大,第二、第三产业所占的份额相对较小;相反,人均国民收入越高,农业劳动力所占份额越小,而第二、第三产业劳动力所占份额越大。
在空间角度看,劳动力流动会对区域发展产生影响。如果本地的拉力足够大(大于本地的推力,同时远远大于异地的拉力),或者外地的推力足够大(大于异地的拉力),或者尽管本地的推力大于拉力但异地的推力更大,那么本地劳动力就会选择就地转移,同时还会吸引外地劳动力来本地。当本地拉力小于推力而外地拉力大于推力,或外地拉力远远超过本地拉力,或本地推力远远超过外地推力时,本地劳动力就可能选择异地转移,而且外地劳动力一般也不会流入本地。对于劳动力所有者来说,劳动力的流动会产生人力资本增值效应、个人或家庭收入的提增效应和消费扩大效应等。但是,对于特定区域来说,劳动力在空间上的流出与流入,会引起区域劳动力总量及其结构的变化,从而引起区域经济发展驱动力及其结构的变化。
关于空间流动的影响因素,19世纪末,E.G.雷文斯坦(E.G.Ravenstein)在《人口转移规律》一书中认为,经济因素是引起人口转移的主要因素,而受歧视、受压迫、沉重的负担、气候不佳、生活条件不合适也是促使人口转移的重要原因。20世纪50年代末,唐纳德·博格(D.J.Bogue)提出了人口转移的“推—拉”理论,认为人口转移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力相互作用的结果,一种是促使人口转移的力量,即有利于人口转移的正面积极因素;另一种是阻碍人口转移的力量,即不利于人口转移的负面消极因素。劳动力从农村向城镇的转移,可能是因城镇有利的经济发展而造成的,也可能因农村不利的经济发展而产生。正如18世纪英国农民被圈地运动推向城镇一样,东印度农民前往加尔各答,也主要是由于农村情况日益恶化,而不是加尔各答本身有特别丰厚的收入和就业机会。相反,一些发展中国家城市的迅速增长,比如圣保罗和内罗毕,可能至少部分归因于城市对农民的“拉力”作用。舒尔茨(T.W.Schultz)等人认为,个人对于地点的选择将根据其拥有的人力资本报酬的概率分布和转移的成本做出判断,而收入的差距是解释这种效用差别的最常用的也是最重要的变量。也有一些学者提出其他的假设来解释这一问题,如不确定性对人口转移所起的作用;子女的福利对人口转移的影响等;以某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为例,检验农地结构和性别差异对人口转移的影响;把人口转移当作一种经济制度,研究人口转移的决定因素,以及与其所产生的影响的互动关系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从区域经济收入差距(高国力,1995)、相对收入差距(蔡昉等,1996)、劳动力的性别(赵耀辉,1997a)、年龄(赵耀辉,1997b)、受教育程度(赵耀辉,1999,朱农2002),以及制度因素(蔡昉,2001)等角度,对劳动力主要是农村劳动力的空间转移决策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成果。借鉴“推—拉”理论的分析框架,可以将上述影响劳动力空间转移决策的诸因素进行归纳可以发现,劳动力在空间上的转移是由三大因素和四种力量决定的。三大因素即:经济因素,主要是劳动力在不同区域就业的成本—收益比较,收益主要是指在本地就业或在外地就业所得到的收入,成本包括到外地就业的距离与费用、生活成本和机会成本等;空间环境因素,包括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网络与环境、制度环境等;个人特征因素,主要是个人的性别、年龄、婚姻、受教育程度和冒险精神。上述三大因素构成四种力量,即劳动力所在地的推力和拉力,以及劳动力流入地的推力和拉力。推力是指将劳动力推出本区域的力量,拉力是指吸引劳动力在本区域的力量。具体包括:一是本地的“推力”。形成这种“推力”的主要因素包括:自然资源枯竭、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劳动力过剩导致的失业和就业不足、较低的收入水平、生存环境较差等。这些因素有可能使劳动力产生向外地转移的动机。二是本地的“拉力”。主要包括收入低但本地的转移成本低,特别是生活成本低,熟悉的社区环境,在出生和成长地有长期形成的社交网络,能享受家人团聚的快乐等,这些因素有可能吸引劳动力在本地就业。三是流入地的“拉力”。主要包括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工资收入、较好的生活水平、较好的受教育的机会、较完善的文化设施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气候环境、较好的政策环境等,从而吸引其它地区的劳动力向这一区域转移。四是流入地的“推力”。主要是,日常生活成本、差旅费用等转移成本较高,有可能因家庭分离、陌生的生产生活环境、激烈的竞争而使生活质量下降,流入地的某些歧视性政策或社会的歧视性行为会造成某些心理伤害,流入地对个人在语言、教育水平、行为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会带来诸多不适应,等等。这些因素又对劳动力流入该区域产生一种推力。
目前,我国劳动力在空间上的流动有两个值得研究的具体领域。第一个是城乡流动。在我国,目前存在着劳动力单向流动的趋势,即市场机制作用下城市对农村的极化,呈现出农村净流出的格局,而城市向农村的劳动力尤其是人才的流入通道严重不畅,这个问题是当前乡村人才振兴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第二个是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在这一问题上,需要一分为二地分析。既要看到一般的劳务输出所带来的收入回流效应,特别在劳动力过剩时期的积极意义。但也要看到,在我国步入老龄化阶段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人才流失对我国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开放国际市场后,一国潜在的和现实的高层次人才,会受到国际市场的极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极化形式是,外资企业利用效率工资等机制,吸纳现实形态的高流动性专用人力资本和高流动性通用人力资本。这种形式的极化既有高层次人力资本的挤出效应,但也会有居民或家庭的收入增长效应,并且通过在外资企业的干中学,有利于先进技术、现代管理方法或经验在一国内部的扩散。另一种极化形式是,潜在的高层次人才向国外的流动甚至是流失。根据《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12)》(王辉耀,2012),1872~1978年百余年间,中国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仅为13万。但从1978年到2011年底,中国共送出了224.51万留学生。其中,进入21世纪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留学人员数量急剧上升。2006年底,中国出国留学人员突破了百万大关,2011年中国出国留学人数就达33.97万人,达到历史上的最大规模。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出国留学人数占全球总数14%,成为全球最大留学生输出国。在出国留学的国别选择中,美国居首位。2012年中国在美留学生总数为194,029人,占美国全部留学生总数的25.4%,中国连续三年超过印度成为最大生源国。出国留学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世界全面认识中国和传播中华文明,对于我们熟悉、把握并融入世界,提高国民综合教育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学习西方先进文化、技术、管理并为我所用,都有积极意义。但是,西方发达国家不仅将吸引中国留学生当作一种振兴本国经济的重要产业,更主要的是作为吸引中国优秀人才的手段。为此,纷纷推出各项留学优惠举措,如美国扩大“H-1B签证计划”和放宽留学签证,英国频繁在中国举办“英国教育展览”并推出延长学生续签年限,德国专门推出绿卡计划,法国实施紧缺行业的优秀人才优先获准移民,澳大利亚降低语言要求和提供高额奖学金,加拿大放宽聘用留学生限制,韩国扩大政府奖学金计划,日本实施中国学生特别签证。这些举措在引致中国留学生规模不断创新高的同时,也加快了中国教育资金外流的速度,同时使中国留学生滞留率居高不下。根据《中国留学发展报告(2012)》(王辉耀,2012),我国在1978-2011年共计送出的224.51万留学生中,回国人员总数仅为81.84万人,回归率为36.5%,超六成留学生滞留海外,而国际上人才的回归率大约为50%-60%。另外,留学低龄化也是一个新特点。2011年中国仅高中生出境学习人数就占中国总留学人数的22.6%。2010年以来,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中放弃高考选择出国留学的学生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
3.消费及其消费力流动
消费者行为——消费既是经济增长的引擎,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消费者的消费力构成影响经济的关键因素。消费力是指一定时期内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包括个人消费力和社会消费力两种基本形式。其中,个人消费力是由居民个人的收入水平决定的,而社会消费力则由社会分配关系决定。在数量关系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内部社会消费力并不一定完全等于区域居民个人消费力的总和。因为,居民个人消费行为与居民人身不可分,而居民是流动的,因此个人消费力也是流动的。一定区域的社会消费力有可能因为居民流入外地或居民到外地消费而减少,也有可能因为外地居民流入本地或来本地消费而增加。
消费对经济的驱动作用有两个方面,即消费创造生产的动机、对象和目的,有什么样的消费就有可能产生与此相适应的生产动力;消费过程也是劳动力生产的过程,或消费创造消费的主体,消费对劳动力生产的数量和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的办法极大地满足劳动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也即不断提升消费力,不仅是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而且也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动力或手段。
可以从两个维度去探寻发挥消费力拉动效应的途径。一方面,从消费力自然属性出发,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的自然生理过程的变化,科学界定最低消费水平数量,尤其是科学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另一方面,从消费力社会属性出发,注意调整相关社会生产关系。在消费理念上,要走出“消费就是浪费”、“节约就是禁欲”的误区。马克思说:“真正的经济——节约——是劳动时间的节约……而这种节约就等于发展生产力。可见,决不是禁欲,而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的能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25)。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关键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必须统筹处理好国家、企业(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扭转劳动者收入比重较低、增长较慢的局面,不断提高生存型需求群体或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持续扩大发展型需求群体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为经济增长提供持续的动力;消费支持政策方面,发展型需求群体或中等收入群体是政策重点,通过鼓励和支持政策,逐步扩大其消费需求量、消费范围,创新消费方式,不断优化消费结构;消费的条件支撑方面,重点是要加强农村路、水、电、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通达工程”有建设。
居民的消费力是流动的,由此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这种流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纯粹的消费力在空间上有规律的位移,另一种是随着劳动力流动而产生的消费力转移。无论是何种形式,都会对消费力流入地产生经济刺激作用,而对流出地产生抑制作用。
二、作为独立经济主体的农户及其分化
1.农户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
在建国前,农户主要是以雇佣者身份出现的。从新中国建立后实施人民公社制度后到实施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前这一阶段,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农户范畴,农村家庭成员是通过生产队这一集体组织发挥作用的。农户真正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经营组织,是改革开放后的才出现的。1978年11月,在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搞起了“大包干”生产责任制,起初只是用于生产队;1981年这种承包形式延伸到农户并附带产出指标,即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此时,农户开始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而独立存在;1983年“联产”改为给国家交出一个定额余下的归农户所有;随后多年,国家主要对农户的征收内容、形式进行了若干次调整;2005年取消农业税,使农业承包成为不需要付税的长期租约,但形式上还是承包。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变革,其中最重大的成果之一是农户作为独立生产经营组织的出现,这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不仅解决了建国以来一直没有解决好的农民温饱问题,而且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工业化的进程。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什么会取得成功?张五常将这归纳为经济制度变革,即权利界定、合约安排,实际上是其佃农理论的成功。他认为,中国经济改革实际上是一种以等级界定权利的制度转到以资产界定权利的制度,是从一种合约安排转移到另一种合约安排,中国改革三十年成功的关键在于用上了一种刚好界于两种合约之间的另一种合约,“称为承包责任合约(张五常说:“所谓承包责任合约,从最简单因而最完善的形式看,等于国家通过土地租约授予私有权。这租约的年限可长可短。原则上是可以永久的。国家没有放弃土地的所有权,但使用权与收入权则为承租人独有。转让或出租可用转租的形式处理”),用于农地功效立见”,或“承包合约在农业很成功是没有疑问的”,或“承包合约用于农业是成功的”(张五常.中国的经济制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138、139、141)。无论如何,在张五常看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成功的。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传统的以等级界定权利的制度“会有租值消散的浪费。只有市场价格准则没有,而市价的使用是基于有私产的存在。”(同上,123)“中国幸运地得到了一张有市价的合约协助,称为承包责任合约”,在这种有市价的合约中,“政府的几种征收可以组合起来作为一个固定的租金,而因为这个租金交给政府,就变成物业税。如果这土地租约是永久性,西方法律称fee simple,加上租约可以自由转让,则称fee simple absolute,是私产的最完善形式!”(同上,138)换句话说,张五常认为,承包责任合约的成功之处在于:这张合约是一张既保持土地公有但其使用权与收益权为承租人私有的、有市价的合约,也即“界于两种合约之间的另一种合约”,避免了租值消散。张五常的理论在解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去的成功方面,是成立的,也是有力的。但是,这里所说成功是相对于传统体制的“生产队模式”或“公社模式”而言的。但承包合约对于农户未来发展不能给出正确的答案。过去的成功不代表未来就一定成功,在农业上的成功不一定在其它领域成功,在中国成功并不一定在其他国家成功。发挥农户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新的驱动力,关键不在单个农户自身,而是要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新时期农业生产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创新土地承包合约形式,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2.农户分化及其效应
自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体制从制度上确立了农户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但是,在1978—1992年间,由于国家和地方尤其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政策管制相对严格,因此,农户生产经营组织的内部结构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从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政府在用工制度、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流动政策、城市管理政策,甚至户籍管理等政策逐步放松,为劳动力在全社会范围内的流动创造了条件。在这一背景下,农户的分化逐步加快。近年来,学术界大多从劳动力流动的角度解释了农户分化的现象,认为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增强,不同农户间劳动力使用的机会成本差异,必然会导致特定农户家庭内劳动力与农地组合形式的差异,并导致传统意义上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群体的不断分化(孙文华,2008;赵竹村,2008,等等)。
我认为,农户的分化,主要是由农户内外部两个方面的因素共同促成的。一方面,从农户内部来看,主要源于农户的利益比较及其农户家庭内部成员的人力资本性质。开放国内市场后,尤其是放松生产要素流动的管制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产业尤其是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劳动报酬差距的比较,为低收入农户追逐高收益提供了内在动力,而且,农户在配置人力资本、资本和土地等要素方面也具有很大的自主性。与此同时,农户的分化还取决于农户内部人力资本的类型或性质。在不考虑其它外在强制力的情况下,比较利益的驱动将会使那些高流动性通用人力资本的劳动力率先离开农地,进入城镇(市)或者其它地区,从事非农活动;中等流动性通用人力资本的劳动力则“离土不离乡”,根据农业生产活动的季节性,亦工(商)亦农;而那些低流动性通用人力资本的劳动力,尽管也想通过流动获得更高的收益,但由于自身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流动,只能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农户内部人力资本的类型和规模的不同,会使农户逐步分化为不同的类型,即纯农户、一兼户、二兼户和纯非农户,等等。另一方面市场化与工业化、城镇(市)化,共同推动了农户的分化。无论是经济发展阶段理论,还是发达国家的实践,市场化都是与工业化、城镇(市)化相伴的,与此同时,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我国也基本符合这一规律。但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农地的公有性质、弱质工业化特征、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地方政府管理体制等基本国情,使得我国只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在分化过程中具有自身的特色。在我国,农户的分化首先是从发达地区开始的,其中,江苏的实践具有典型意义。市场化改革之初(1978—1992年),以江阴为代表的江苏县域大力发展乡镇企业,跨出了县域工业化的第一步,巨大的工农产品剪刀差和工农产业之间劳动报酬差距,吸引了本地大批农村劳动力由务工转向务工,同时也使农户的组织形式开始出现变化,即出现了一批亦工(商)亦农的兼业户。
从1992年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以昆山为代表的江苏县域通过发展开放型经济,实质上就是利用招商引资的方式或利用资本集中的手段发展县域经济,实现了县域工业化的跨越式发展,由此,既促进了本地农户的进一步分化,即兼业户中原来以农为主的兼业户(“一兼户”)大量转向以非农为主的兼业户(“二兼户”),同时出现了农业生产专业大户,还吸引了大量外地劳动力的流入,从而间接推动了劳动力流出地农户组织形式的变革。1998年以来,江苏面对城镇(市)化水平不仅低于自身工业化水平,而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实(1998年,江苏的城镇化率为31.5%,而工业化率为43.86%,全国的城镇化率为33.35%。),从1999年开始了由政府推动的、以“撤乡并镇”为重点的农村城镇(市)化的进程,成为推动江苏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江苏的农村城镇(市)化的推进是以“产业向园区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三区’(城(镇)区、产业园区和社区)联动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在农村城镇(市)化推进中,政府通过现代社区建设、现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等举措吸引纯非农户甚至二兼户进入城镇,同时城(镇)区和工业园区建设规模的扩大,加速了农户非农化的进程,相当一部分农户在农村城镇(市)化中转变为城镇(市)居民,另一部分则成为现代农业下的新农户。据统计,江苏农村城镇(市)化的十年,其城镇(市)化率提高了22.8个百分点,即由1998年的31.5%提高到2008年的54.3%,高于全国8.62个百分点,扭转了江苏在1998年面临的尴尬局面。从未来二、三十年的发展趋势看,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和城镇(市)化的发展,农户仍将进一步分化,农户的总量也会呈现进一步递减的趋势,并最终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
农户的分化,特别是农民转变为市民,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现象。同时,新市民的增加,又为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提供了新动力,在这个意义上,农户的分化将会促进经济发展。在农户分化后,新农户由纯(小)农户、兼业户(包括“一兼户”和“二兼户”)、专业大户等构成,农户的减少为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从而为农业科技的普及与推广,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供了可能性。但是,这毕竟只是可能性,而未必是必然性。特别是,由比较利益引发的农户分化所产生的农户兼业凝固化,农户分化静态化,还有可能阻碍农业的规模经营,不利于农产品商品化率、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秦宏、李嘉晓,2009)。从这个角度看,农户分化后,如果引导不力,新农户对县域经济特别是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驱动力也有可能出现下降的倾向,甚至产生粮食安全等隐患。
三、企业行为及其中国特点(略)
在现代市场经济下,与居民和农户相比,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组织性最强的能动性主体。关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作用及其行为边界等问题,我们在第三讲第三部分“新时代我国所有制结构中的重大问题研究”中已经涉及,在此不再赘述。
这时需要强调的是,作为经济主体或独立市场主体的企业,既具有一般性,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又具有特殊性,即都带有社会制度的烙印,体现社会制度的要求。在中国,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都必须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利益关系服务,其中,公有制企业直接服务于公有制的本质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共同利益,而非公有制企业必须将自身的利益追求与社会共同利益的实现有机统一起来,最低要求是,不能以牺牲社会共同利益为代价来实现自身利益。这与资本主义社会有本质性的区别。
四、具有中国特色的竞争性地方政府
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政府不仅是宏观调控者,扮演着公共事务者、市场裁判员和规则制定者的角色(这个问题在宏观经济及其调控中再加以研究),而且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扮演着产品和服务需求者的角色,无论在哪个市场经济国家,具有一般性。我们在此需要重点研究的是,政府作为市场主体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内容——竞争性主体或竞争性地方政府。
1.竞争性地方政府的起源
按照西方传统市场经济理论或所谓的“标准”市场经济范式,地方政府成为竞争性主体与市场经济相悖!然而,基于中国国情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竞争性地方政府纳入制度设计,这既有别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又与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化改革不同,属于典型的“中国创造”。
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要早于中国,但是,休克疗法式的改革换来的是这些国家至少10年的停滞、衰退和平均20年的零增长。经济失败又是导致这些国家社会主义于20世纪90年代全面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什么改革却导致了经济失败?斯蒂格利茨认为:社会主义尝试的失败原因不仅仅是缺乏产权明晰,激励与竞争的匮乏同样是极其重要的。这一点不仅表现在企业层面上,而且也表现在政府层面上(斯蒂格利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228-237)。他进一步指出,市场社会主义的失败促使很多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市场与国有企业这两个极端之间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他认为,这种考虑问题的方法是不对的,“实际上,政府在任何社会中都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问题不在于经济活动中是否应该有政府干预,而在于政府到底要干些什么。”在实践中,“东亚各国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远比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政府所扮演的角色要积极得多。”“这些不同的制度结构将对经济运行产生复杂的影响,目前还很难说哪种制度就一定比其它制度要好,因此,需要作出认真的选择。”(同上,288-289)尽管斯蒂格利茨没有展开分析前苏联、东欧国家政府层面激励与竞争的匮乏,但原则性地指出了社会制度设计中有关政府作用的框架,即任何一种制度结构的设计,都需要考虑政府的作用,政府的角色扮演可以有多样性,但要有激励、竞争,同时还需要约束。从政府层面分析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失败,其他学者则给出了诸多解释,其中最为普遍的解释是,改革之所以不能成功,原因是改革的领导者就是被改革的对象,改革就是改它们自己,而改革的政策又要靠它们来制订,改革的效果还要靠它们来评估。因此,美国经济学家将其称为“改革弯弯绕”,意思是指改革陷入了一个“怪圈”,即经济形势不好时,中央领导提出改革,各部委也会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但由于改革触及各部委的核心利益,所以调查报告、改革方案、措施都不可能是彻底的,而且在执行过程中还要打折扣,最终难以起到改革的效果,一旦这样的改革引发经济混乱,各部委就会再写报告,证明改革行不通,于是改革就不了了之或草草收场。过几年若经济又不行了,则再重复一次。前苏联、东欧历史上有过多次这样的改革,结果可想而知。中国改革初期也遇到了同样的困境。但是,中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找到了推进改革所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即建立一种新体制和新机制,打破权力集团和既得利益集团对改革的牵制。于是,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而且取得了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完全不同的改革效果。张五常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之所以取得成功,关键在于选择了一套很有用的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重点是地区间竞争,主角是县际竞争(张五常.中国的经济制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9,17-18)。复旦大学史正富也认为,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市场化改革没有取得成功但中国却非常成功,主要是中国在世界上进行了独一无二的制度变革,这一体制的关键是建立了一个竞争性的地方政府体系,从而解决了美国经济学家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市场化改革无法摆脱的“改革弯弯绕”的矛盾(史正富.http://www.guancha.cn,2012-09-28)。
“中国创造”的核心是建立了一个竞争性的地方政府体系。这个竞争性地方政府体系的特点是:从纵向来看,地方政府在垂直管理的国家行政管理系统中,是某个层级上的一个基层单位,各层级之间存在着上下级关系,但它们又都是国家(中央)意图的接受者和实施者。但从横向来看,各个县、市、省等同一层级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县际、市际、省际之间都是平等的竞争关系。这样,全国就形成了包括县、市、省在内的近3000余个平等竞争的经济主体。
竞争性的地方政府是如何形成的呢?学界有人强调,“财政大包干”,给予地方政府一种很大的激励,即“交够中央的,留下都是自己的”,因此地方政府就有了推动本地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由此,中国的地方政府就具有了双重性,即作为政府,它是中央政府的一层,受上级政府任命和领导;同时又具有企业家性质,是企业控股集团的董事会和总裁班子,它要组织本地的资源,规划本地的发展,履行诸如融资、投资、创业、招商、扶持企业增长、帮企业卖产品、征地、雇工等等职能。一个竞争性的、自谋发展、自负盈亏的地方政府体系由此而形成(史正富,2012)。张五常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承包合约进一步扩张和类似佃农分成的制度,导致了县际竞争的兴起。他说,在有地理界线的地区中,从国家,到省、市、县,甚至镇、村和户,都是从上而下地以承包合约串连起来的,地区竞争于是在有同样承包责任的地区出现。类似佃农分成的分税制(产品增值税),在地区竞争中起着重要的激励作用(张五常,2009)。
张五常和史正富的分析很有借鉴意义,但问题是,财政大包干、分税制等制度,其性质属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责、权、利关系的调整,这种分权式的改革只是强化了地方政府作为经济利益主体的存在,使其独立的经济利益合法化,并且有了更多的自主支配权。但是,无论是在何种社会制度下,也无论是何种体制下,地方政府都有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和一定的自主支配权,但有经济利益和支配权并不一定导致地方政府必然成为竞争性政府,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分税制并没有产生竞争性地方政府就是最好的实证。因此,分权只是竞争性地方政府产生的原因之一,这是竞争性政府产生的内在动力。
竞争性地方政府产生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是,中央对地方、地方内部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层层考核机制与晋升机制,是地方政府参与竞争的外在压力。中央给了地方一定的财权和事权,但如何保持地方与中央的一致?这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保持国家稳定的政治问题。中国历史上郡县制的产生在保证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经验告诉我们,中央需要把人事权给控制住,形成了自上而下、下级服从上级的垂直管理系统。在当今以发展为主题的条件下,中央又如何既保证的人事控制权,又发挥好这个人事权,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呢?中国的经验就是对地方政府实施层层绩效考核,并作为官员晋升的依据。这种考核办法就是:中央比较各个省级政府,看看谁做的更好?排排队,然后根据排队的情况来考虑官员的晋升;省级政府同样依照这种办法考核地市级政府;省和地市级政府依照这一办法考核县级政府,从而形成了“锦标赛式的官员晋升博弈”(周业安,2009)。这个考核和晋升机制,让地方政府相互之间不得不相互攀比,但又不能合谋,因为合谋会损害自身的利益,这就是经济学中著名的囚徒困境。因此,每一层级的地方政府官员要获得升迁,就必须努力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即使不想升迁而只是保住现有的职位,在“锦标赛式的官员晋升博弈”的约束下,这些地方政府官员还得发展当地经济。否则,将会被调任、劝退、甚至免职。
分权使地方政府有了独立的经济利益,从而使地方政府有了参与竞争的内在动力。但是,这种动力是面对地方政府整体而言的,地方政府又是一个大的行动集团,尽管这个大集团中的某些个体具有参与竞争以实现集团经济利益最大化,包括地方GDP和地方政府可支配收入最大化的动机,但未必能成为地方政府官员整体参与竞争的行动。正如曼瑟尔.奥尔森所说:“即使一个大集团中的所有个人都是理性的和寻求自我利益的,而且作为一个集团,他们采取行动实现他们共同的利益或目标后都能获益。他们仍然不会自愿地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2)。但是,考核机制和晋升机制却不同,由于上级政府考核的重点首先是下级政府的主要官员,这样,这些主要官员就会形成参与竞争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第一行动集团;第一行动集团又会将压力通过各种更加具体的考核指标下达到政府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通常是发改、经贸、工商、财政等经济部门),从而形成参与竞争的第二行动集团;第二行动集团又会继续将相关指标分解,直到每个一政府官员个人……。层层传递压力的结果,使地方政府这个大的集团被划分为一个个小的行动集团。曼瑟尔.奥尔森说:“上面所说的情况都不完全适用于小集团……。在小集团中,为了集团中成员的共同目的很可能会有某些自愿的行动”(同上,3),通常情况下,一个小集团比大集团更能实现集体行动。在实践的角度,压力机制在促成竞争性地方政府的形成方面起着比动力机制更大的作用。
在动力机制和压力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形成了,而且在省—市—县这一地方政府序列中,竞争性由上而下逐步增强。与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化改革不同,中国在自上而下的分权制、考核机制和晋升机制的作用下,面对竞争过程是遇到的体制和机制矛盾、难题,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由下而上的呼吁继续深入改革的倒逼机制,从而将前苏联、东欧国家“弯弯绕”的改革变成了“螺旋式上升”的改革(史正富,2012),这是中国改革成功的关键。
2.竞争性地方政府角色的强化
中央和地方、地方政府内部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分税制或利益分享机制、分层考核机制与“锦标赛式的官员晋升博弈”,导致了竞争性地方政府的产生。这些机制使得每一层级的地方政府官员要获得升迁,就必须努力发展当地经济。即使有些官员不想升迁而只是保住现有的职位,也必须发展好当地经济。在改革开放初期,投资是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由于依靠资本积累发展当地经济存在速度较慢的缺陷,所以,在地方竞争中,利用资本集中方式——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由于引进外资将会增加国内投资资本的总量,所以,上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在考核地方政府业绩时,都非常重视外资利用指标。由此,对外资的争夺成为地方政府竞争的重点。所以,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升,地方政府对外资的争夺越来越激烈,甚至达到了白热化程度。
据商务部的统计,江苏是我国外资利用最突出的省份,改革开放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江苏实际利用外资的总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以上。其中,江苏县域是招引外资的主力军之一。在江苏县域,为了争取外资,专门设立了招商局,或对政府机构职能进行分工,如由工商局统筹内资招引,由外经贸局负责外资招引,另外,省级开发区一般都设有招商局(部)及其各种类型的分局(部);在人员配备上,一般都会将县域的精兵强将抽调到招引外资的一线,并建立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招商引资网络体系;在招商引资平台建设上,县域都会根据本地特点,文化搭台、经贸唱戏,创立诸如“文化节”、“旅游节”等针对性很强的招商平台;在招商引资策略上,创造了区域招商、产业招商、专业招商和以商引资等模式;在引资计划指标安排和业绩考核上,县域都会层层分解并制定非常明确的序时进度,而且建立了非常具体的年报、季报和月报制度,在招商引资的关键时段,还有旬报、半月报制度;在奖惩制度方面,外资的权重一般都高于内资,省、市政府组织对县级政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县域班子成员的报酬、主要领导的职务晋升相挂钩,而县域经济职能部门和组织部门,也会根据招商引资的业绩情况,与干部的报酬、岗位变动、职务晋升联系起来。在上述体制机制下,县域之间对外资的争夺,甚至县域内部部门(乡镇)之间对外资的竞争日趋激烈。
地方竞争不仅表现在对外资的争夺上,在地方经济向较高水平阶段迈进的过程中,面对比国内市场更广阔、更复杂的国际市场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地方政府还在人才、技术、管理等要素“请进来”和本土企业及其产品劳务“走出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008年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为我国引进海外人才、技术等先进要素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以江苏为例,2008年启动了“万名海外人才引进计划”,2010年提出“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省份”后,开始将招引海外人才、技术纳入对县级政府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由此,县际竞争的内容不再只是外资,而是外资与外智;竞争的方式不再只是土地价格、税收等政策优惠,而是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生活环境,更专业的技术研发、孵化和产业化平台,更高效的公共服务。在这方面,以昆山、江阴等为代表的苏南发达县域已经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或模式。例如,为加大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工作力度,从2011年起,昆山市前置引才渠道端口,在美国硅谷设立海外人才项目孵化工作站,依托美国硅谷高校资源和高端创新资源集聚的优势,为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提供便捷平台。目前,工作站已吸纳高端人才230名。工作站开辟了3000平方米孵化场地,根据人才创业需求,提供商务事务代理、政策法律咨询、经营管理、项目融资、市场开拓等服务。工作站聘请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创业辅导专员,为人才创业提供24小时专业化、全过程、保姆式服务。昆山市不仅在年度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用于孵化站运作,而且引进美国硅谷银行、北极光风投公司等专业化市场力量,为人才在工作站创业和项目孵化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目前,工作站在孵企业38家,在孵项目45个。昆山除了在美国硅谷建设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外,还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设立了海外人才招聘站,全力引进国际化高端人才。同时,昆山市财政每年按不低于财政支出的6%的标准,设立优秀人才和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昆山还专门成立了市镇两级人才工作办公室和人才服务中心。昆山(硅谷)海外孵化工作站的建设,打通了海外人才回流的通道,提高了人才回国创业的成功率。2012年全市新增国家“Q人计划”专家28名,累计59名;全市人才贡献率达到46.9%,形成了“产业集聚人才”和“人才引领产业”的良性互动(资料来源:江苏昆山:到硅谷吸引海外高端创新人才.光明网-《光明日报》,2013-03-27)。
3.地方政府竞争性的极限及其角色校正
竞争性政府的制度设计,属于经济体制的范畴,其本质上也是一种生产关系。根据马克思有关人类社会基本经济规律的思想,这种生产关系也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否则,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和市场化程度不高的背景下,引入竞争性政府这一制度设计确实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中所提出的结论才是正确的,即竞争性县域政府的制度设计,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高增长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但是,我们不能将这一制度设计的积极意义绝对化。事实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竞争性政府在发挥积极效应的同时,负面效应也已逐步显现。
政府竞争性的限度,首先是由国际市场的包容性并通过“用脚投票”决定的。开放条件下,不仅意味着国内市场要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从而真正成为国际市场的一部分,而且也意味着政府角色要逐步与国际靠拢。诚然,中国国情尤其是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国情,决定了政府角色的特殊性。但是,市场经济下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这一基本角色不仅不能改变,而且必须越来越强化,地方政府也是如此。竞争性政府,尽管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就已经存在,但存在的并不一定就能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同。因为,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政府的过度竞争既有可能导致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扭曲,还有可能影响竞争机制的有效作用。例如,政府的竞争强化了投资引擎在经济增长中的拉动效应,加剧了资本市场作为卖方市场的存在,并由此导致资本要素价格扭曲;激烈的竞争迫使地方政府尤其是不发达地方在土地开发与利用上既要大投入,又必须大优惠,从而导致土地要素价格扭曲;大开发、大投资,在短期内加剧了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从中长期看有可能因产能过剩而导致劳动力的过剩,并由此导致劳动力价格的扭曲;政府为吸引资本进入而在土地利用、税收等方面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又造成了企业之间竞争的不公平性,等等。这些问题,都会增强市场的不确定性,弱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是没有得到优惠的企业难以包容的。在“用脚投票”机制作用下,要么导致贸易摩擦增加、出口下降,也即很难“走出去”,要么导致外资、外智进入减少或外资向其它区域转移,也即很难“请进来”。
其次,政府竞争性的限度,又是由中央政府的治理目标及其对竞争所产生的负面效应的容忍度决定的。中央政府非常清楚地方政府的竞争性所产生的正负效应。但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低下时,中央政府需要通过效率优先的制度安排促进经济增长,因此,更多关注的是竞争所产生的正面效应。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尤其是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成为国家治理的主要目标时,中央政府将会更加关注竞争所产生的负面效应。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竞争的负面效应也会随之放大,如生产要素配置的不均衡性、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拉大、产业同构化倾向较为严重、相关产业领域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并诱发宏观经济剧烈波动、地方政府债务包袱、寻租等腐败问题,等等。上述种种矛盾或问题,都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相悖。因此,一旦这些矛盾或问题激化并突破了中央政府的容忍度,对地方政府竞争行为的治理随之就会展开。
第三,政府竞争性的限度,也会受到县域居民 “用手投票”机制的制约。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时,居民更多关注的是增加社会就业,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尤其是居民的关注点已经转移到主要是生活质量的阶段,竞争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也会逐步成为关注的焦点,如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领域的大投入导致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群众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的滞后、失地农民的权益受损、环境污染问题等。一旦突破居民的容忍度,人大代表就会通过“用手投票”机制加以制约,普通老百姓会通过信访途径加以制约。如果政府处理不当,甚至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事件。
因此,随着开放水平的提高,地方政府的竞争角色需要校正。从本质上说,就是通过体制机制的变革,规范地方政府的职责定位和行为边界,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能发挥好地方政府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具体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竞争性政府的角色必须进行调整,即回归到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色,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作用。二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是不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也不是不要竞争,而是需要更多、更好地从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度发挥作用和开展竞争,逐步实现有限竞争、有序竞争和有效竞争,关键是建立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有效实施权力的清单制度,同时,改革中央对地方、地方内部政府业绩考核机制与晋升机制,以便地方既想干事,又能干应该干的事并干成事、不出事,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起来。